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孙芳芳) 保险合同上专业的条款内容原本就晦涩难懂,如果保险公司再玩文字游戏,身处弱势的投保人就会更加无从保护自己的利益。22日起,本报征集投保及索赔烦心事,得到了众多读者的回应。几天来,近百位读者打来热线电话进行咨询。
在读者反映的问题中,不少事很有代表性。比如车险中的全险并不能得到全赔、得没得红斑狼疮要由保险公司说了算、保险条款所称的“意外”与生活中的“意外”有区别……这些都是消费者在索赔时经常遇到的难题。那么,在日常的投保及索赔过程中,怎样才能避免出现纠纷呢?
烟台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安澜认为,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同时做到“如实告知”,能够有效避免索赔时的纠纷。“首先是保险公司的业务员,需要如实告知投保人相关情况,其中包括哪些情况下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哪些情况下不承担,同时还要明确解释保险条款中名词的特定含义,避免发生误解。”张安澜说,在实际操作中,部分保险业务员为了促成单子,可能会夸大或者隐瞒一些事实,而这些行为往往会为以后埋下隐患。
除了保险公司需要如实告知外,张安澜认为投保人也应尽到如实告知的义务。只有双方都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以后索赔过程中产生的纠纷。
那么,一旦在索赔过程中发生纠纷该怎么办呢?张安澜告诉记者,投保人首先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索赔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烟台市的这一机构已在今年8月开始运转,调解委员会聘有专业律师、保险专家,能够快捷地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投保人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