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消息(记者曹剑)27日,泰安市交警支队三大队界首中队民警在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辆违章车辆,驾驶员涉嫌无证驾驶、非法安装警报器和故意遮挡车牌三项违章,被处罚款3000元,并强制拆除警报器。
27日下午两点,交警支队三大队界首中队民警在泰安市体育中心附近执勤时,发现一辆遮挡车牌的黑色吉利轿车由远而近驶来。由于该车刚刚通过红绿灯,车速并不太快,民警随即招手示意驾驶员路边停车。该驾驶员却想加速逃跑,路边执勤警车立马赶上,并拦住了这辆轿车的去路。
据执勤交警介绍,轿车驾驶员孔某在路边停车后,很快下了车,但一直躲躲闪闪,拒不配合民警工作。随即,民警将轿车遮挡车牌的布料去掉,发现该车挂的是外地车牌。经民警调查相关资料发现,该车手续齐全,不是违法车辆。孔某称,由于挂外地车牌,遮挡车牌是为了防止被拍照。
执勤民警告诉记者,当民警要求孔某出示驾驶证等证件时,孔某支支吾吾地称自己并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民警随即将孔某带往法规科接受处理。在接受处理时,民警仔细检查了该辆轿车,在打开车前盖后,却发现车上安装了一个警报器。据民警介绍,孔某安装警报器,是想为自己的车增加气势,以示意其他车辆让行。
27日下午4点,记者从交警三大队了解到,孔某由于涉嫌无证驾驶、故意遮挡车牌、非法安装警报器三项违章,被处以强制拆除警报器、并处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