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购车优惠送油卡?小心被闪腰
菏泽一市民购买汽车商家承诺送油卡,因优惠对象与车主姓名不一拒绝兑现
  • 2011年09月28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6330000热线消息(记者 崔如坤) “承诺赠送2000元油卡为啥不兑现?”菏泽市民康先生称,他购买某品牌汽车时商家承诺赠送2000元油卡,去领时却被告知因订购车合同姓名不一致而拒绝兑现。康先生认为,商家在其购车过程中并没有明确告知具体事项,因此要求商家兑现承诺。9月27日,经调解康先生最终获得1500元优惠。

    原来,今年教师节前夕康先生了解到,菏泽某汽车4S店搞教师节促销活动,打出凡是教师购买其某系列汽车便可获赠2000元油卡的优惠。于是,他和当老师的对象一起去订购了一辆该品牌汽车,并于9月16日到该汽车4S店交款提车。然而,9月18日康先生带着对象的教师证以及其他证件,满心欢喜地来到该汽车4S店领取2000元的油卡时,却被商家告知因订购车合同姓名不一致而拒绝兑现。

    为啥拒绝兑现?原来康先生在订车合同上填的是其对象的姓名而到购车时却填了本人的姓名。对此,该汽车4S店的销售人员称,这次活动是教师节期间针对教师购车的优惠活动,而且要求所有证件持有者为同一人(同一姓名),并严格审核后才可享受相应的优惠。

    对于商家的解释,康先生并不认同,康先生称,该汽车4S店在促销宣传中并没标明活动细则,在其购车时销售员既没有审核其材料,也没提醒其订购车合同与车主姓名不一致不能享受优惠。“如果明确告知的话,我就不会填自己的名字了。”康先生不满地说,如果商家能及时提醒,购车时他便会填其对象的名字。为此,他认为责任在商家并要求兑现承诺。多次找商家无果,康先生无奈将商家投诉到菏泽市消协。

    9月27日菏泽市消协对此进行了公开调解。山东贵和律师事务所王凤萍律师认为,商家在促销宣传中没有明示活动细则是不严谨的,而且在康先生购车过程中也没有履行告知活动细则的义务,如果商家在康先生购车过程中严格把关,就不至于出现姓名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商家应负大部分责任。对此,消协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商家赔偿康先生1500元的调解结果。投被诉双方对调解结果表示接受。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重卡相撞卡住司机消防官兵紧急施救
窃贼藏身车下险被轧死
购车优惠送油卡?小心被闪腰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