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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上涨到底 谁说了算?
物价局:没有业主委员会就得单独报批
  • 2011年09月28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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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7日讯(记者 彭彦伟 张照朋) 26日,市民陈先生打本报热线电话8308110反映,金港美丽园小区物业费从每月每平方米3毛6涨到了5毛。物业公司回应,物业费上涨主要是因为物价的不断上涨。

    “前几天物业通知收今年的物业费,可每平方米的价格由3毛6涨到了5毛。”26日,记者来到位于江豪建材城的金港美丽园小区,正在小区广场散步的居民说。

    据了解,目前该小区有300余户住户,物业费是一年交一次。之前每月每平方米物业费是3毛6,而且该小区并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当时物业说涨价经过物价局批准了。”一业主说,“但我们要物价局的资料,工作人员并未拿出来。”

    据了解,物业公司通知业主,近期不交物业费的话就将停水,“24号楼已经有一户被停水了。”一位业主说。

    该小区物业惠经理告诉记者,由于近几年物价上涨很快,再按照以前每平方米3毛6的价格收取,连运营成本都赚不出来,“现在清洁人员每月1100元钱都招不到。”

    惠经理还说,他所在的物业公司共负责三个小区和江豪建材城的市场物业管理,其余两个小区的物业费都高于之前金港美丽园每平米3毛6的价格。“一定幅度内的涨价可以不经过物价部门批准。”惠经理说。

    随后就该小区物业费上涨问题,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的相关工作人员。

    据该科工作人员介绍,物业公司涨价有两种途径:一是物业公司提出涨价申请,经物价局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涨;第二种途径就是物业公司可同业主委员会协商,只要双方达成协议后便可涨价,但涨价幅度应该在物价局规定的范围之内。

    “只要没有业主委员会,物业费上涨就必须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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