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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批评
城市管理应有新思路
  • 2011年09月29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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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论批评

    ———回应社论《“车载蔬菜”载来的不仅是便宜菜》

    □林荣耀 

    完全同意社论的观点。

    社论没有就菜论菜,而是跳出了菜的圈子,一方面充满深情地认定近郊农民进城走街串巷叫卖是老传统和大特色,一方面憧憬着这样的美好愿景:“农民带着更多的蔬菜土产进来”,“和市民把手言欢、相顾而笑”,重现“城乡之间那分久违的和谐”。这种价值取向是接地气的,也让人基于某种“断层”而伤感。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的“车载蔬菜”目前也只是试点,仅限于北航社区,而且只有周末才开放。按照商务部部长的说法,这件事还得工商、城管等部门支持配合。

    商务部为什么有这样的担忧呢?有关部门三年前发过一个文件,要求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然而不少地方或者有令不从,或者改头换面,继续收取相关费用,菜市场上摊主的负担未曾减轻,而市民也无从受益。

    菜市场理应具备公益属性,不能因为搭了一溜水泥台子,或者建了一个顶棚,就没完没了收钱。即使卫生费可以由摊主分摊,一个摊位每月5元足够,而实际收费可能一天都不止5元。

    社论呼吁,“在不影响整体市容的前提下,让‘车载蔬菜’遍地开花。”对“市容”一说,需要具体界定,好比一条马路划线分配路权,具体划在什么位置,并不存在绝对标准,而是取决于公权力的价值观。车载蔬菜不会跑到市中心或者风景区,市民聚居区才是唯一目标,那么对车载蔬菜就应当更宽容。可以订立两条规矩,一是在规定区域经营,二是收市后垃圾自理,经营时间则尽量不加限制。此外就不要再插手了,尤其不能非法收费。

    当然,还可以更宏观地反思城市管理。城市生活区没必要也难做到“一尘不染”,理应以市民诉求为依据,而不是有关部门自作主张,更不能以“管理”之名行非法创收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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