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8日讯(见习记者 王衍 通讯员 李洪英) 平原的李女士花580元买了一部手机,最近老是出现信号满格却接不到电话的情况,在手机卖场修了两次一直没有修好。
27日,李女士来到平原县工商局投诉,说自己买的手机在卖场修了两次,在没有修好的情况下,卖场就不管了,这让她很是烦恼。“二十天前手机出现了故障,就是信号是满的,电话却老是打不进来。”李女士说,她前后两次找到手机卖场进行维修,却一直没彻底修好。当她第三次来到手机卖场时,却被告知手机在卖场检测没有问题。
消保委工作人员了解了情况以后,首先咨询了专业人士,据介绍,这种问题应属于手机的隐性故障,有时很难检测出来。随后,消保委工作人员与李女士来到该手机卖场,对情况进行了进一步的核实,并与卖场老板进行了沟通,并告知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国家规定或者经营者与消费者约定包修、包换、包退的商品,经营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或者退货。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经过调解,卖场老板为李女士更换了一部新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