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8日讯(记者 曹思扬 通讯员 王军) 市民刘女士在市南一服装店定做了一套婚礼用的连衣裙,到了取裙子的日期,可商家既交不出裙子,又说不清裙子在哪儿,并拒绝退款。28日,经市南工商人员调解,商家退还了刘女士1000元钱。
市民刘女士预定于9月21日举行婚礼,9月10日她在市南区一家服装店花1000元定做一套婚礼用的连衣裙,量完尺寸后,双方约定于20日取货。20日,刘女士来到服装店取裙子,一名值班的工作人员说服装店实行轮班制,刘女士的生意不是他接待的,取衣服需找接待刘女士的那名工作人员。由于刘女士当初并没有留下接待她的工作人员的电话,于是请值班工作人员帮忙联系,这名值班人员以一句“不知道”拒绝了刘女士,刘女士随后又提出想看一眼连衣裙,这名值班人员却称不知道裙子在哪儿,刘女士十分气愤要求店方退钱,被这名工作人员一口回绝。在21日的婚礼上,刘女士只好借了一件亲戚的连衣裙。
23日,刘女士将该服装店投诉到市南工商分局浮山工商所。经调解,该服装店于28日退还刘女士100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