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头条延伸>>
现行价格3年前曾听证
  • 2011年10月05日 作者:
  • 【PDF版】

    头条延伸>>

    2008年9月28日,市物价局召开“城区居民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提出城区居民供暖按照使用面积每平方米30元、低保家庭每平方米25元标准收费的初审意见,与会代表认为涨幅过大,听证会上没有明确公布价格。物价局将听证会各方代表建议汇总,提交到市政府,不久后确定了居民采暖用热价格,并沿用至今。

    根据当时制定的采暖用热价格,一个采暖季节由每使用平方米20元调整为每建筑平方米20元,对持有“低保证”的居民采暖用热每使用平方米由17元调整为每建筑平方米15元,增加的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工业生产用热价格,由每吨115元调整为中准价每吨180元,上下浮动幅度为15%;经营、办公及其他用热由每使用平方米23元调整为每建筑平方米27元。

    之所以将供热价格由使用面积改按建筑面积计费,原因是对计算建筑面积有明确规定,便于测量,用户房产证上一般都标注建筑面积,且省内绝大多数市都采用建筑面积计费。

    本报记者刘铭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喜迎国庆顺屹家居举行“十一”升国旗仪式
手握酒瓶醉倒酒店门口
酒文化精品展今天结束
章兰提名艺术突出贡献奖
现行价格3年前曾听证
市区采暖费拟上调至 25元/㎡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