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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年审先把罚单处理完
审车得拿着缴款后的罚款单及其复印件
  • 2011年10月1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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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董钊) 记者从济南市交警部门获悉,从现在起,机动车在参加年审前,必须先到银行缴纳罚款,然后携带缴款后的罚款单及其复印件才能审车。

    8日,@济南车管小静的微博称:“检测线审车的最新通知有啦,年审的车辆要先处理违法并且到银行缴纳罚款,然后携带缴款后的罚款单及其复印件才能审车。请互相转告。”

    “以前车辆年审时,交警部门并不对车主何时缴纳罚款进行限制,因此有的车主对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应缴罚款不闻不问,更有车主甚至到年审时还不知道自己有扣分记录及罚款单未处理。”济南市车管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为了防止该类现象,济南交警出台新规,为了让车主对自己的驾照及车辆违法扣分、罚款等及时了解并接受处理,从即日起,车主们到车管所参加车辆年审时,必须先到银行缴纳罚款,并携带缴款后的罚款单及其复印件才能参加审车。

    同时,济南交警提醒,希望车主们提前处理好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缴纳罚款,别等到年审时扎堆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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