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董传同 通讯员 魏健) 近日,庆云县常家镇西柳行村的柳玉江在县消保委领回了2650元赔偿款,他拉着消保委主任李鹏的手激动地说:“要不是消保委的帮助,还不知道这水泥板的事什么时候能够解决。”原来,柳玉江买的水泥檐板在安装的第二天就“破了相”,销售方还要耍赖。
今年9月初,柳玉江在村里盖起了五间新房。为了使新房子更加实用美观,他花3150元钱买了70块水泥檐板搭起了房檐。不料,在安装完水泥板的第二天,当他领着工人走进新房干活时,令人吃惊的一幕呈现在了眼前。
“当时有十几块檐板杂乱地散落在地上,水泥块碎得不成样子,再看房上,原来整整齐齐的檐子都成了残缺不全的‘豁口’,我又仔细看了看没有掉下来的檐子板,有的也出现了不小的裂缝,我赶紧告诉工人们先停工吧,别干了,这些水泥板质量有问题。幸亏是在晚上掉下来的,如果赶上白天肯定会砸着人,现在想起来我都后怕。”柳玉江回忆说。
柳玉江立即找到销售给他水泥檐板的水泥制品加工户张某,可张某一口咬定“水泥板质量绝对没问题”。张某来到柳玉江的新房里,亲眼看到满地的水泥碎块,说这是运输过程中或者在安装时不小心碰撞造成的。柳玉江一听当时就火冒三丈,“我自己花钱买的檐板,我会自己弄坏再装上吗……”一时间,双方僵持不下,最终弄得不欢而散。经过几次交涉索赔均无结果。
无奈,柳玉江来到庆云县消保委投诉。消保委工作人员经过现场查看后,又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认为柳玉江投诉属实。经过消保委工作人员的反复讲解和细致做工作,在事实面前,张某深知自己的说法站不住脚,接受消保委的调解,同意连工带料赔偿柳玉江2650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