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彭彦伟 通讯员 安刘 辛征) 10月6日,一辆摩托车驾驶员不听收费员劝阻驶上高速公路,行驶不足300米便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
10月6日晚10时30分,一车主驾驶辆摩托车欲上高速被正在值班的收费员发现。收费员随即劝说驾驶员,摩托车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驶。
在与驾驶员对话中,收费员发现该男子说话吞吞吐吐,脸色通红,浑身散发酒气,收费员将其劝离。
然而不到5分钟后,该男子在一辆大货车的“掩护”下强行上了高速,收费员发现后迅速出亭追赶。
摩托车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驶向高速公路连云港方向行驶,摩托车行驶不到300米便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随后收费员马上拨打了120。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伤势并不严重。
《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五章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铁轮车、履带式车、全挂车、轮式专用机械以及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