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9日讯(记者 韩杰杰)9日,记者从潍坊市财政局获悉,为健全残疾人教育救助制度,市财政局日前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潍坊市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办法》,预计每年将拨付98.5万元资金用于助学。
《潍坊市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办法》中规定,具有潍坊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均可申请助学补助。符合助学补助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监护人),需要于每年8月1日前,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残联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
据悉,学前教育阶段的残疾儿童根据康复训练时间的不同补助训练费1000元或2000元;义务教育阶段除全部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外,每人每年发放500元的生活补贴;高中阶段(含中等职业教育)每人每年补助学费1500元;高等教育阶段,每人每年补助学费4000元。贫困残疾人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助学资金,从各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市财政预计每年将拨付98.5万元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