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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近百人领到申请表
相关部门重申申请条件,请您看仔细
  • 2011年10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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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董从哲 通讯员 李壬泽) 10日是济南市公租房申请预登记的第一天,天桥区是低收入群体集中的大区,咨询受理量尤其多。据天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统计,截至当天14时,该区共发放预登记申请表98份,接待咨询群众上千人。

    据天桥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预登记首日,市民咨询热点问题多集中于受理条件和办理流程。他们特意强调说,济南市公租房申请预登记准入条件为:本市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需年满40周岁;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现有住房认定标准为:(1)私有住房;(2)承租的公有住房;(3)单独居住直系亲属住房;(4)原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5)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单身职工申请资格为:市级(含)以下单位的正式职工或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本市市区无住房者。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家庭和单身职工,可持相关手续到户口所在街道办(镇政府)或工作单位填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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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桥区近百人领到申请表
离异单身女士填表的不少
多家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咨询领表
预登记首日,各区步调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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