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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自治,管闲事其实就是管自己的事
从“为民做主”到“由民做主”,专家认为此举值得肯定
  • 2011年10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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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9日,护泉队正在无影潭公园巡逻。 本报记者 马云云 摄

    北关巡逻队的队员工作记录。

    本报记者 

    赵丽 摄

    北关巡逻队的队员劝说摊贩不要随地乱扔垃圾。(资料片,由北关居委会提供)         本报记者 赵丽 翻拍

    北关巡逻队的队员在扫雪。(资料片,由北关居委会提供)

    本报记者 赵丽 翻拍

    这几天,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陈庄大街6号院的党员小组长张来成正忙着一 件“大事”———作为6号院两栋楼65户居民之一,他打算和其他代表一起筹划成立一个楼院居民自治组织,选出居民代表,让他们在社区日常的公共事务中代表居民说话。

    社区的事,居民自己说了算。这几年,居民自治正在省城一些社区悄然兴起。

    一张“英雄帖”多名老年人应征

    张来成所在楼院进行的自治探索与陈庄社区的大环境分不开。这些年来,社区里已经形成一种习惯,每遇涉及到大家的事儿,楼组长、党员小组、群众代表总会聚到一起商量商量。今年六七月份,几十名居民代表就曾围坐在一起,对小区环境整治方案进行民主评议。大到总体整治方案,小到墙体刷什么颜色、绿地种什么花草、楼前铺什么形状的地砖,都由大伙儿拍板决定。

    类似的尝试在省城并非个例。在天桥区无影潭公园,人们常能看到一些戴着袖标的老年人,专门监督管理公园环境。这支队伍的建立缘起于2008年,那年夏天,公园里出现了一张“英雄帖”,帖子的大致意思是在辖区居民中寻找志愿者,义务保护无影潭环境。发帖者是天桥区无影山街道办事处无影潭社区的普通居民。帖子很快得到响应,当年8月,护泉队正式揭牌,20余名居民成为队员,平均年龄在60岁以上。居民们回忆,当初之所以自发发帖,是因为有不少人在泉水里涮拖把,破坏了泉水环境,让人很心疼。

    除了护泉队,无影潭社区还有护校队、巡防队、社区百姓城管等多支自治队伍。像上班一样,队员们的每个工作日都严格排班,68岁的蒋凤兰每周三值班,她特别嘱咐家人,如果家里有事儿,要尽量避开这一天,“有亲戚要来的话,就换个日子。”

    就在距无影潭社区不远处的北坦街道北关社区,类似的义务巡逻队每天都在辖区走动。社区居委会里有三四个档案盒,里面装满了这支民间队伍的巡逻记录:发现乱贴不干胶广告,巡逻队员进行清理,全部清理干净;一个骑自行车的带着一个人在小区里东张西望,形迹可疑,我们加强巡逻,他们溜走了,未丢失东西……每条记录都清晰在目。

    即便不戴袖章说话也很有分量

    自治的效果开始显现!在天桥区无影山街道办事处无影潭社区,人们已经慢慢接受这群“爱管闲事儿”的老头老太,平时即便不戴袖章,他们说话也有一定的分量,“在我们面前,一些人的不文明行为有所收敛。”而在天桥区北坦街道北关社区,经过居民几年的义务巡逻,治安状况得到好转。

    “它拓宽了社区服务。”天桥区无影山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孙广忠深有感触地说,说到底,与社区工作人员不同,参与自治的居民更了解百姓需要什么。

    对此,无影潭社区居委会主任赵爱玲颇有同感,“有时候他们说话的力度比居委会还大。”遇到一些解决不了的具体问题时,志愿者的出现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居民与居委会之间的对立情绪,“队员们代表居民,百姓更愿意接受他们。”

    居民自己解决问题,给居委会减轻了不少负担。市中区二七新村街道办事处陈庄社区居委会主任尹小爽说,居委会工作繁琐,每天“忙得脚不沾地”,居民自治能让他们省心不少,可以腾出更多时间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

    当然,居民自治并不是

    万能的,志愿者在日常巡逻中总会发现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这时就要及时向居委会反映或者提建议,让居委会工作人员想办法,这相当于给居委会了解社情“长眼”。“我发现问题你帮我解决,你发现问题解决不了让我解决。从这个角度上讲,居民自治和社区工作是互动、互补的,谁都离不开谁。”赵爱玲说。

    天桥区委书记张辉这些年一直在探讨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对社区建设有深刻的体会,他说,社区本身就是居民自治组织,居民的参与非常重要,热心居民发挥的作用,有时候甚至能起到区委、区政府起不到的作用。

    缺钱缺人手想扩大阵容不容易

    尽管效果明显,但作为一种基层管理的新形式,居民自治仍处于摸索阶段,种种问题已经若隐若现地浮现在了参与者面前。

    “我们缺人手。”采访中,不少尝试居民自治的社区均无奈地表示,目前踊跃参与自治的居民多是上了年纪的人,自治队伍要长久发展,必须不断补充血液,而年轻人显然缺乏这样的动力。在北关社区巡逻队,这一问题尤为突出,不少队员都已经在75岁左右,77岁的队员任文亮颇为忧心地表示,尽管大家的热情依然很高,但难免会担心自己的身体状况,可年龄小的居民不愿意干这个活儿,“连五六十岁的都不好找。”

    “我们想多发展些年轻人,但年轻人责任心相对淡薄,他们平时工作又那么忙,也确实难以抽身。”一想到这儿,赵爱玲就犯愁。

    另一个制约居民自治发展的瓶颈就是缺钱。目前来看,大部分小区的自治行为均为义务活动,参与者没有任何报酬,全凭自己的一腔热情和责任感。“我们倒是希望能有部分经费给他们发点补贴,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没有这方面的支撑保证。”面对这个问题,孙广忠始终有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感觉。他相信,如果有一笔经费,无疑会提高居民参加自治的积极性,自治效果会更好,实现扩大队伍的想法也会相对容易。

    孙广忠设想的这笔经费是象征性的,“队伍里都是老年人,平时过节、老人生病的时候,拿这笔经费给他们买点鸡蛋、食用油去看看,虽然不多贵重,但也是对他们的一种安慰。”遗憾的是,目前还无法对每位老人都做到这一点。

    在陈庄社区,尹小爽也有这方面的打算,“如果社区的经济条件再好一些,也能给这些老党员、热心人一些物质回报,虽然他们都不是为了这个。”

    是方向也是目标承担了部分政府职能

    “社区自治是方向,也是目标。济南这些小区的做法是向社区自治迈进的一种探索和尝试,值得肯定。”对居民自治这种形式,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社会学教授王忠武表示,目前我国社区自治还处于发育和培养阶段,这些小区中群众自觉自愿地参与社区建设,体现了公民在社区事务中“共同承担、成果共享”的主体地位。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佃利也认为,这很好地体现了公民自我意识的成长,能激发普通民众参与公共事务、解决公共问题的愿望。在当前的社会背景下,面对一些问题,政府会力不从心,一些事情甚至在政府的职能范围之外,居民自治行为承担起了解决公共问题的担子,是对政府职能的一种补充。

    不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种参与还多是细小的、表层的、初步的。王忠武建议有关方面研究如何将这些探索和努力进行完善,使其深化、普遍化、程序化,例如可以进行国家立法,出台规范、统一的法律,使社区自治有法可依,另外要不断唤醒人们的公民意识。

    王佃利表示,居委会虽然属于群众性自治组织,但承担着部分政府职能,建议在居民自治队伍的发展过程中,由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提供指导,必要时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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