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枣庄10月10日讯(通讯员 徐善彬 记者 张冬梅)滕州一位女孩跟着姑父在外地打工期间,爱上了姑父的侄子。女孩的父母得知后,百般阻挠,反对女儿和这个有亲戚关系的男孩子交往。女孩父母认为姐夫哄骗女儿和他的侄子恋爱,结果双方言语不和厮打起来。
9日,洪绪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该镇的李某和孙某正在打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到,孙某是李某的姐夫,因李某的女儿与孙某的侄子谈恋爱,李某夫妇心中不满。
原来,李某的女儿两年前高考落榜,不想复读的她一时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恰好李某的姐夫孙某在青岛开了一家食品超市。李某的姐姐了解到侄女暂无工作后,便让她跟着孙某去青岛打工。不久,李某的女儿就跟着姑父去了青岛。而跟随孙某打工的还有孙某的侄子。由于小伙子热情能干,两个年轻人又身处异地,李某的女儿和孙某的侄子发展成了恋人关系。
去年夏天,李某的女儿带着孙某的侄子回到家中,并告知父母两人已成为情侣,希望能订婚。李某知道小伙子的父母正在闹离婚,且家境贫寒。同时,李某认为两家本来就有亲戚关系,要是被邻里知道了会笑话他们。于是,李某夫妇便阻挠女儿和这个男孩继续交往。为此,李某夫妇殴打了女儿,并让女儿呆在家里不许出门。几天前,李某的女儿因为对男友念念不忘,偷偷地跑回青岛。于是,李某夫妇把一肚子的怨气全撒在了其姐姐和姐夫身上。夫妻俩认为姐夫拐卖了他们的女儿,哄骗女儿与孙某的侄子恋爱,并以此为由向孙某索要钱物。双方言语不和便厮打起来。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李某夫妇进行了说服教育,并告诉李某,其女儿和孙某的侄子恋爱并不违法。虽然家中以前认识,但并无血缘关系,双方是自由恋爱,是受法律保护的。经过民警多次劝解,李某夫妇最终改变了看法,同意女儿与其男友交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