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山东标金在其网站上发布一则《关于9.23时间协商处理结果的公告》,称标金公司给予2011年9月23日、24日被强制平仓的客户一定金额的补偿。补偿金额为超过300%风险率的亏损部分。补偿方式由客户携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于2011年10月31日前,到标金公司总部签名取款。标金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客户“金银通”工商银行账户。山东标金方面称,若客户对上述协商不满意,可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此公告一发布,便在标金投资人QQ群中炸开了锅。因为根据这个规定,有的投资者连一分钱赔偿都得不到,有的投资者也只能获赔几百元,远远低于他们去一趟山东标金的路费。不过,也有投资者对该结果基本感到满意。
10日下午3点30分,山东标金又发布补充公告称,考虑到部分客户路途较远,不便来公司领款,可以将款项划入客户的“金银通”银行账户。但需要客户将姓名、客户编号、邮编、家庭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用本人电子邮箱发送到山东标金的电子邮箱,山东标金在收到上述信息后回邮确认函,由客户签字盖手印并连同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再邮寄回山东标金才可。
对于这一结果,有投资者表示将拒绝妥协,继续争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