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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平区云海香都小区因对物业停车收费规定不满
20辆私家车小区门外过夜
  • 2011年10月11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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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日早晨停在云海香都大门外的车辆。 侯艳艳 摄

    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侯艳艳) 近三个月来,在牟平区云海香都小区大门外,道路两旁每天晚上都停着数十辆小区业主的车辆,数量多时达三四十辆。因对小区物业收取停车费不满,该小区的业主多次与小区物业发生争执。

    10日早晨6点20分,在牟平区云海香都小区,记者看到小区大门外道路两旁的车辆依次排开,共停了20辆。由于场地限制,约十辆车停在马路一侧和马路对面的空地上。

    业主张先生告诉记者,从7月初开始,大门外经常停满小区业主的私家车,车辆有时多达三四十辆,给进出的居民带来一些不便。七月初至今,有车的业主已组织了3次较大规模的堵门活动,抗议小区收取停车费。

    记者了解到,小区物业7月初开始对业主收取停车费,每月费用为45元,对在小区停车超过3个小时的车辆收1元到3元的停车费。

    “我认为停车费收得不合理,因此经常把车停在门外。”业主王女士说。

    于先生说:“物业说晚上7点到早晨7点停车交2元,有时早晨6点出小区却要交3块钱。我们摸不清怎么收费,于是把车停在了门外。我们觉得物业应该把业务透明化,让业主交钱交得明白。”

    据云海香都物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云海香都小区的物业管理属于前期物业,因此没有办理收费许可证,但所有收费都是依法根据相关规定执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牟平区发展和改革局印章的文件,文件提到,《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前期物业收费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收取。而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中规定,小区地上车位租赁费的收费是按照烟台市住宅小区(封闭式)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的。

    记者查看该规定了解到,小区内住户小型汽车每月收费标准不得高于50元,非小区内住户的小型汽车白天每次不得高于1元,夜间不得高于3元。而对于这一规定,多数小区业主说并不知情。

    对于小区居民于先生反映的停车费收费标准不一的问题,物业工作人员解释,这是业主没有正确理解收费标准。“停车收费分白天和夜间,以早晚7点为界限,白天停车超过3小时为1元,夜间超过3小时为2元。如果业主停车跨了白天和夜间两时段,并且任一时段停车超过3小时,就要收取两个时段相加的费用。”

    山东平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尹永伟认为,该小区的地上车位是小区的公共空地,使用权归全体业主,但不属于公摊面积,物业收取的停车费应用于对小区的车位进行维护管理。另外,业主买房时,应看清合同约定和相关协议,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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