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丛书莹)10日,记者从潍坊市民政局了解到,部分退役士兵可获老年生活补助,补助范围很大,在潍坊属于首次,报名普查工作从今日起正式开始。
这项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国家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
潍坊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赵长福告诉记者,2011年度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符合条件的自2011年8月份起享受待遇。2012年及以后满60周岁的,自当年度1月份起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