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0月10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陈文) 本来是一家投资咨询公司,却开展“零风险、高收益”放贷业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然后高息转贷给其他公司,短短一周竟吸纳公众存款44.6万元。近日,该公司被工商部门处以行政处罚,并退还40余万投资款。
“您拥有闲置资金吗?想让闲置资金快速增值吗?”不少手头有闲钱的市民看到这则信息都会忍不住多看两眼,汶上县一家咨询公司的宣传彩页上就写着:本公司个人放贷收益是买房出租收益的8倍以上;一万元每月纯收息100元,高收益,零风险。今年4月份,56岁的钟女士看到这则信息,投资了12万元存款,和她一样还有一同退休的4位同事。
多年的积蓄投资后,钟女士心里越来越没底,就联系当地工商局注册局咨询该注册公司的情况。汶上县工商局注册局局长陈文介绍,有时一天有五六位老人咨询。经查询,该公司营业执照上核定的经营范围是:投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当事人杨某某实际上以牵线搭桥的形式收取客户委托投资款,允诺投资人可获得较高的固定收益,然后转贷给邻县某公司做房地产开发使用,从中收取一定费用。
“从银行贷不到款,一些人就想到向社会公众吸纳存款,凭借高额利息以及存取便捷等条件的诱惑,吸纳公众资金,存在很大风险。”陈文告诉记者,现场发现的一本收据上现金流量就达44.6万元,涉及30余户群众,其中多以中老年人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