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10日讯(记者 王颜)10日,记者从泰城部分热力公司了解到,根据安排,今冬供热收费时间确定为10月8日———11月5日。今年供暖原则上从11月15日开始共计120天。
据了解,今冬采暖期原则上自2011年11月15日开始,共计120天。采暖价格执行以下标准:采取蒸汽客户缴费标准为:工业为195元/吨;居民采暖为160元/吨;非居民采暖为185元/吨。按建筑面积收取热费:居民住宅为25.2元/平方米(120天);非居民为33.6元/平方米(120天)。已装热量表的新建和既有节能改造建筑的客户,按面积预付费,采暖期结束后,按照物价局关于热计量收费的文件执行(以上价格为现执行标准,如有变化以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记者了解到,泰山城区热力公司的采暖客户应在规定时间内持缴费信息卡,到泰安市商业银行各营业网点(仅限于已分户改造的持缴费卡客户)或到泰山城区热力公司收费大厅(适用于所有客户),签订供热合同并预缴120天全额热费。泰安中正热力公司的客户可以到温泉路北段福利彩票管理中心三楼缴费大厅缴费
同时,泰山城区热力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缴清采暖费的客户,将按时进行水压试验,开栓供暖。11月5日以后缴费的用户,将按缴费顺序安排相关供暖事宜。11月5日后缴纳热费的客户,泰山城区热力公司将按缴费顺序,尽最大努力安排供暖,但对于11月15日正常供暖将不能保证。另外,客户要做好自己产权范围内供热设施的检查、检修和维护,为正常供暖提供保障。对供热设施存在问题,热力公司已下整改通知的客户,要认真按照相关技术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合格达到要求后,方可安排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