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赵伟 王光营) 10日本报C06版报道了《拉客被查,交1700元竟能私了》一文后,经多方努力调查,现已查明当日收钱的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目前,王先生的1700元已物归原主。
“我的1700元钱已经还回来了。”10日下午,市民小王给本报打来电话说,在本报报道《拉客被查,交1700元竟能私了》一事后,济南火车站广场管理处工作人员打电话让他去说明具体情况,并根据当晚的监控录像辨认扣留其车辆和索要罚款的人员。根据监控录像,小王认出了当晚扣留其车辆的人员。
“我刚认出来,我父亲就给我打电话说收钱的人要把1700元还回来。”小王说。交钱时,收钱的人留了小王父亲王先生的电话。小王说,收钱的人给王先生打来电话,要归还8日晚上要去的1700元现金。10日13点43分,这笔钱已打到小王的银行卡上。
10日17时左右,记者来到济南火车站广场管理处了解情况。火车站广场管理处负责人称,管理处和火车站广场派出所经过努力,已经查明收钱的是一名出租车司机。
“这名出租车司机姓张。”火车站广场派出所教导员王震介绍,10日14时10分左右,他来到派出所的时候,这名出租车司机已经被民警叫到了派出所。“我了解到的情况与当事人王先生反映的情况还有一些出入。据张某讲,当时王先生看到张某和广场管理人员比较熟,便主动托张某要车,并给张某1700元好处费。但可以确定的是,张某的确收了1700元钱。目前,出租车司机已经将钱退还给了王先生。”
11日上午,出租车司机张某又来到广场派出所接受调查。由于当事面包车车主不能前来当面核实情况,对该出租车司机如何处理,王震表示,要等事情调查清楚后才能下定论,目前只能让出租车司机听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