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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城市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工作会议召开
11部门将联合开展救助工作
  • 2011年10月12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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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1日讯(记者 董传同) 11日上午,加强和改进城市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工作会议召开。记者了解到,目前德州市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救助需要和救助能力之间还有不小的差距,救助的机构场所、工作机制急需建设和完善。会上,11个相关部门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分工,准备形成合力做好城市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保护工作。

    据德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德州市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情况是,每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8000多人次,是相同类型城市的四到五倍,目前的救助能力和实际需要还有很大的差距。

    目前市里虽然有比较完善的“一站两院”(救助站、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但是绝大部分县市还没有这类机构。为了更好地开展救助保护工作,各县市区要争取年底前开工或改造相关救助机构和场所。

    当前最困难的群体有五个:农村五保、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流浪未成年人、孤残儿童和城市三无人员。这其中最需要关注的是后四个群体,他们的生存条件也更为窘迫。针对这四个群体,德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分别提出了工作思路和办法。

    对于城市流浪乞讨人员要大力搜寻救助,落实供养人,完善救助场所,落实医疗救助;对于流浪未成年人要大力寻找养育人或监护人,加大打击非法拐卖、侵害儿童权益的力度,落实就医、教育、就业和矫治工作;对于孤残儿童要落实养育人和养育资金,落实好就医、教育、就业和矫治工作。对城市三无人员参照孤残儿童落实供养资金,加快社会福利院建设等。

    德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加强和改进城市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工作会议也可以说是一次工作动员会议和联席会议,各部门只有分工合作才能做好此项工作。会上印发了德州市加强和改进城市特殊困难群体救助保护工作部门职责分工(暂定)表。表格显示,有具体职责分工的部门一共有11个,分别是民政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城管局、人社局、教育局、财政局、团市委、市妇联和残联。其中民政局和公安局的职责分工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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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将联合开展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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