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叶永梅 东洁 本报记者 秦雪丽
近日,市民柳女士在某网站以100元的价格,团购了一款价值千元的化妆品,购买时商家称保证正品,而经该化妆品专柜验证,纯属假货。而像柳女士这样在团购中受骗的消费者并不在少数,据芝罘区消费者协会统计,今年三季度共受理团购投诉50起。
100元可团购千元化妆品,竟是假货
据了解,家住芝罘区的柳女士在一家网站上团购了一套某品牌的化妆品。网站称100元可以购买价值1000元的品牌化妆品,并且保证是正品行货,假一罚十。可是当柳女士收到货物后,单纯的从感官上就认为不是正品,为了证实自己的想法,柳女士把化妆品拿到专柜进行验证,结果,售货员告知柳女士:“这套化妆品确实是假的,市场价也就值80多元。”事后柳女士多次要求团购网站退货,但是一直没有解决结果。无奈之下,柳女士来到芝罘区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由于该团购网站实际经销地址并不在本辖区,并且柳女士通过网络交易并且已经收货,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得依法驳回其申诉请求。据消协工作人员介绍,像柳女士这样在团购中上当受骗的消费者不在少数,主要有三方面原因:第一,部分商家诚信度底,商品有搀杂冒牌货,店铺网址时常更新,生产厂家多为“地下作坊”、难以查实。第二,监管存在盲区。由于属地管理的局限性,造成网络团购的监管成本过高,网络虚拟性使得没有区域空间限制的网络市场成为政府行政部门市场监管中最大的真空。第三,商家多且无有效监管措施,在这样的情况下,商家为了拼价格,拼效率,反而造成服务缩水、产品质量差。
前三季度受理团购投诉50件,问题不少
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商品销售方式不再拘泥于一对一的购物方式。然而,各种消费纠纷也随之猛增。今年前三季度,芝罘区消费者协会受理关于网络团购的消费投诉近50起。而货不对板、以次充好、服务缩水等成为了消费者投诉的热点问题。
据芝罘消协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国对网络团购这一新兴商业模式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范,监管难度较大。“在缺乏法律监控且竞争残酷的市场中,部分团购网站容易出现信用缺失和饥不择食的情况。”芝罘消协工作人员介绍,一旦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服务过程中致使消费者权益受损,如何承担责任,这些问题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来界定。通过完善法规和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对团购市场进行规范。而在这个过程中,最先需要解决的是明晰团购参加者各方在团购交易中的法律关系和市场地位,从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