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2日讯(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韩学辉) 12日,德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直属分局与德城区教育局联合举行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德城区54家学校及托幼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当场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负责人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责任书同时提出学校食堂必须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食品生产区。下一步,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德城区各学校及托幼机构须做好食堂饭菜留样工作,每餐需保存48小时以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溯源制度。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起至10月底,共分三个阶段。10日-13日为学校自查阶段,要求学校从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健康证明、索证索票管理、加工制作管理、清洗消毒、使用添加剂等八个方面进行自查。14日-21日,餐饮安全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各学校进行问题检查,并重点检查发生过食物中毒的学校。22日至月底,市食药监局和市教育局联合组成督导组对德城区各学校进行考核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