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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强制“快赔”
小事故不等交警车主还不适应
  • 2011年10月15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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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肖锋指导车主填写的第一份现场记录书。 本报记者 王媛 摄

    本报济南10月14日讯(记者 崔岩 寇润涛) 实施第一天,并没有出现预计中的理赔高潮。轻微事故必须快速理赔首日,不少车主还没准备好,需要交警现场指导。

    14日上午8点半,济南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东岳大厅。“今天是轻微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强制实施第一天,来办理快速理赔的可能会出现一个小高潮。”大厅主管方伟对身边的同事说。然而一上午过去了,前来办理快速理赔的车主与往日比较并没有明显变化。

    当天下午,方伟数了数前来办理快速理赔的人员登记册,“一共有三十多辆车前来登记,再加上没有登记而直接找保险公司办理业务的,今天大约有60多辆车前来办理快速理赔。”

    与东岳大厅情况一样,山东交运集团汽修厂和山东润华济北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两处服务大厅也没有出现预计中的小高潮。

    “可能由于是第一天实施,很多车主还得慢慢接受这个方式。”济南市机动车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东岳大厅主任李胜说。

    “济南和平路与燕山路路口,一辆黑色凯美瑞轿车与一辆白色夏利车发生刮擦。”14日上午9点30分,接到110报警后,记者跟随济南交警支队历下大队泺源中队事故处理民警肖锋和同事赶到了现场。

    为避免事故造成车辆拥堵,肖锋首先协调双方车主将出事车辆移到了路边。“黑色凯美瑞自东往北右转弯撞上了由南往北直行的白色夏利,责任很明显,适用于轻微事故快速理赔程序处理。”勘查现场后肖锋判定。

    然而,与以往不同,肖锋在认定责任后,没有出具简易程序认定书,而是掏出了一份《济南市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当事人现场记录书》。

    “今后类似这种轻微事故,不必等交警,双方填好记录书,直接走快速理赔程序就可以了。”肖锋一边向两位车主介绍,一边指导两位车主填写这份现场记录书。

    “直接带这份记录书就可以去理赔?不需要交警再认定?”黑色凯美瑞车主沈先生有点犹豫。在得到交警的肯定答复后,沈先生才稍稍放了点心。随后,双方车主约定,稍后将共同前往快速理赔中心处理。

    济南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从当天多个交警大队反馈情况来看,很多走快速理赔程序的车主有些不适应。“车主刚开始还不适应,需要交警指导,以后习惯了就好了。”肖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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