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最大的特点是民有、民生、民富,它们在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经济增长、增加社会就业、参与科技创新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省政协副主席、省工商联主席王乃静指出,与民营企业做出的突出社会贡献相比,它们在市场活动中经常会遇到信息不对称、地位不平等的问题,甚至还伴随着一些歧视和偏见。通过此次评选可以全面、正面地展示民营企业及其代表人士的精神风貌,为民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王乃静指出,“三项评选”活动自2010年首次举办以来,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民营企业积极响应,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一方面让各界了解了民营企业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另一方面也让国务院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的“36条”、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45条”和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大会精神等重大政策措施深入人心,更好地激发了民营企业家的干劲。
“这次评选表彰活动制定了比较全面的评选条件,必须始终把此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公益性和社会性放在第一位。”提到本届评选,王乃静主席寄予了厚望。
本报记者 马绍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