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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请马云慢摇道德的大旗
  • 2011年10月1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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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石念军  因不满服务费暴涨,数千中小卖家以“反淘宝联盟”之名揭竿而起,蓄意攻击“让淘宝心疼”的大卖家。一周过去了,这一被类比为“占领淘宝”的渠道商与供应商之争,仍在等待一个妥协的结果。

    以笔者之见,“占领淘宝”事件暴露出两个问题:一个是“弱势者”中小卖家有意无意地淡化法律责任,一个是“强势者”淘宝商城或明或暗地逃避社会责任。

    这两个问题表明当下的法律环境与市场经济发展形势还不完全匹配。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主体有权自行制定自己的收费标准,但这种权力是不是无限制的?另一方面,被服务对象相对“弱势”,便天然占据了道义的高点,而可以突破法律的限制、变相扩大自我的行为权限?

    需要注意的是,这个事件延续一周,其实一直是一场“道德拉锯战”。中小卖家驳斥淘宝过河拆桥,淘宝则一如既往地宣称自己提高价格不是为了收集现金的爱好,而是为了打击水货、假货。言下之意,之所以提高服务费,是因为要保护消费者权益。素有上佳公众形象的马云也习惯性地抢占道德高地,在微博上发言:“今天在中国,做商人难,做诚信商人更难,建立商业信任体系难上难。”

    相互指责,相互刻薄。一时间,口水横飞,唯事态本身仍然缺少一个答案。显然,抢占道德制高点,并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因为问题的本质是利益的选择,而非道德的抉择。

    其实,势力是否雄厚与是否销售水货、假货之间断然不可画等号,三鹿奶粉事件即是例证。而即便马云及其淘宝的判断属实,那么,创业初期和全盛时期对于中小商家和水货、假货截然不同的态度,是不是恰恰暴露了在商言商者选择性道德的虚伪?

    问题归根结底在于最大利益的攫取。淘宝当年靠着中小商家的支持得以迅速崛起,而今则要以道德的名义拿中小商家祭旗,这涉及一个复杂而又严肃的商业伦理。如何权衡这其中的利弊,除了虚妄的道德判断,还须有合乎时宜的法律彰显。

    而在法律环境暂不完备之时,政策导向便尤为重要。正如商务部15日晚间表态,“要从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的高度妥善处理。”在这种政策信号的释放下积极投身协商谈判,而非继续无休止的道德拉锯,才应是马云和淘宝的正道。

    在这种情况下,马云与其声泪俱下地表达割袍断义的决心,倒不如仔细考量如何宽容中小商家的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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