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赵波) 在重庆南路和长沙路路口的一家比亚迪4S店,谈好价钱付了款,要提车时被要求再加3000元。近日,市民王先生买车遇到窝心事,但因为合同上的一行字“不包含节能补贴”,不得不多交了3000元。
王先生反映,国庆节前他在重庆南路和长沙路路口的一家比亚迪4S店看好了一款车型,在与销售员多次砍价交涉后,销售员同意了他提出的6.29万元的价格,“当时我知道有个国家的惠民节能补贴3000元,销售员说这个钱在交完钱后会直接打到我账户里。”王先生说,他很快交了钱办了贷款签了合同,没几天节能补贴也到账了,可是他10月4日去提车,被告知银行的钱还没到账,需要再等几天。
“当时我看到车牌都挂好了,但是他们说银行的钱还没到账不能提车。”王先生说,为此销售员还主动给他300元让他坐车回家。直到10月14日他再次去提车时,被告知要再交3000元,“对方突然说,6.29万元是不包含这个节能补贴的价,这样我必须将这3000元补上。”王先生质疑车行玩阴谋,为什么他交钱时不让他直接交6.59万元?
是不是真像王先生所说?记者联系到重庆南路上这家4S店,一位宋姓的主管告诉记者,当时谈好的价格的确是6.29万元,但是里面不包括这个3000元的补贴,他们都签了合同,合同中都有注明。王先生拿出合同才发现合同中的一个括号里还有“不包含节能补贴”这么几个字。最后,经过和销售员的多次协商,销售员也承认没有给王先生解释清楚,愿意与王先生一人一半共同出这3000元,“但是4S店的老板不同意我提车,没办法我只好把这3000元付了。”王先生懊恼地说,因为他没看见合同上写着“不包含节能补贴”的字样,销售人员也没跟他说明,他只能认栽。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4S店经常玩类似的文字陷阱,有市民买车时曾交完“定金”被商家写作“订金”,提车时再次被要求加钱购买各种内饰,而城阳的市民孙先生买车时,因为4S店将“订金”写作“定金”以至于车到货后有明显改装痕迹,孙先生要求退车被拒。华凯律师事务所的何东风律师认为,合同是保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证,但消费者也需要擦亮眼睛,注意合同中的文字细节,否则稍不留意可能就中了商家的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