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6日讯(记者 孟艳 通讯员 张桂芹) 在打造宜居青岛、幸福城市建设和保障改革民生等方面,您有何立法建议?日前,青岛市人大常委会公开向社会征集加强青岛市立法工作的建议和2012年立法项目建议。
市民提出的加强立法工作的建议,应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方立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效率以及加强、改进青岛市地方立法工作。 关于2012年立法项目建议,要求围绕本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宜居青岛、幸福城市建设,重点突出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
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完善公共服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
立法项目建议可以是建议制定新法规,也可以是对现行法规提出修改、废止意见(现行法规可到青岛人大信息网地方性法规栏目查询)。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采用以下方式提出立法建议:一是将书面意见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地址为观海一路16号,邮编为266001;二是发电子邮件至rdfz@qingdao.gov.cn;三是登录青岛人大网(rdcwh.qigndao.gov.cn)法规征询栏目提交建议,征集截至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