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6日讯(通讯员 莫言 记者 李园园) 14日,记者从《山东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座谈会上获悉,电梯安全管理将有法可依,该办法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明年有望出台。
14日,山东省质监局、烟台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以及烟台市电梯生产企业代表、电梯维保人员、物业主管部门、居委会代表、大学教授等十余人共同参与了《山东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立法座谈会。
会上,围绕电梯发生事故后如何维修、维修费谁来出、事故责任如何让界定、该不该用来运输装修材料等问题展开热烈讨论。“电梯出现事故,出来本身质量问题和安装不当外,还有一个严重的问题是用户对电梯认识不到位。”烟台华通电梯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总监宋军首先抛出问题。
“小区电梯能不能运输装修材料,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应该在此次立法中加进这一项。”烟台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员胡璟提议道。
山东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处长李庆文表示,他们会将大家的观点和建议搜集起来,经过进一步研究,将一些好的建议吸纳到《山东省电梯安全管理办法》中,该办法有望明年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