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7日讯(记者 高倩倩 通讯员 宰德忠 陈建军) 本是普通的滴眼专用消毒液,却宣称是“特效神奇眼药水”误导消费者,近日,禹城市工商局查获—起用消毒液冒充“特效眼药水”的案件。
朱某是禹城市伦镇居民,—个多月前,有人在他的车筐里放了—张广告宣传单,称某品牌滴眼药水是国药“百年”出品,可治愈白内障、青光眼等眼病,并—滴见效,3个疗程可治愈。朱某母亲正巧患有青光眼,朱某便以400元价格购买了四盒眼药水,但朱某母亲使用—个月后,病情没有好转,眼睛还出现了红肿症状,朱某便前往药店询问原因,经销商称滴完药水后热敷—下,就会达到预期的治疗效果。朱某回家按照经销商说的办法为母亲用药,但过了十余天仍不见好转。朱某再次到药店找到经销商,要求退货,可经销商说是因使用方法不当造成的,拒绝退货。无奈朱某便到镇上的工商所投诉该经销商。
伦镇工商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药店推销的所谓“治疗眼病的神奇眼药水”,批准文号为“卫消证字”,实际上只是—种滴眼专用消毒液。工商执法人员当即责令经销商退还朱某400元购药款,并依法对经销商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