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初步推荐。派出所向所在镇街提供社区民警介绍资料,由镇街在听取社区干部、居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根据社区民警工作实绩以及群众认可度,派出所与镇街联合推荐一名“十佳社区民警”候选人上报“十佳社区民警”评选办公室,全市推荐21名候选人。
第二阶段,资格审查。对各派出所推荐上报的“十佳社区民警”候选人,由“十佳社区民警”评选办公室报政治处进行资格审查。
第三阶段,宣传报道。本报记者深入“十佳社区民警”候选人所在社区,与其零距离接触,深入全面采访,在报纸上开辟专栏,突出报道候选人的事迹,展现新时期社区民警的风采。
第四阶段,确定人选。从三方面进行评定,一是调查走访,由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到社区民警辖区听取社区干部、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评价,据此进行打分,占总分的25%;二是内部测评,由滕州市公安局中层正职领导干部对候选人进行测评打分,占总分的25%。三是群众投票,本报将21名候选人的简介在报纸上进行公示,群众可以剪辑报纸进行投票,占总分的50%。最终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名,提交滕州市公安局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十佳社区民警”人选。
第五阶段,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十佳社区民警”,滕州市公安局将进行隆重表彰,前五名推荐为枣庄市局“十佳社区民警”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