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10月18日讯(记者 刘守善 通讯员 毛国栋) 济宁市为推进“阳光政府”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将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体制改革,形成“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工作运行模式。并推进乡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两年内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络的覆盖。
近日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的意见》指出,济宁市将把“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组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形成“一委一办一中心”的工作运行模式。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受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招标(交易)申请、审查、开标评标及监管等工作。
除了市城区,各县(市、区)也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集中监管工作,县(市)按照“一城一中心”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的市场运行机制,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