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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一周,我省集中整治机动车违法行为
涉牌涉证违法按上限处罚
  • 2011年10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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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10月19日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安波 戚飞飞) 未来一周,我省将重点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将严格按照上限进行处罚。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近日下发通知,自10月20日至27日,我省将组织开展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伪造、变造和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其他车辆号牌、行驶证,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整治期间,山东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积极会同治安、刑侦等部门,联合查处制假、贩假窝点和违法犯罪团伙。联动工商、交通运输、海关等部门,共同加大对汽车修理行业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监管,清理非法交易窝点,完善走私机动车辆移交制度。

    根据涉牌涉证车辆上路行驶的规律和特点,以

    高速公路和城市主干道路为重点,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和进出城区主要道路合理设置查缉卡点,机动灵活安排勤务,加大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车型的检查力度。

    对存在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的,一律按照上限予以处罚;对群众举报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一律录入套牌假牌车辆信息库,立案侦查;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一律依法予以收缴;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及机动车相关证件的,一律采取拘留措施;对涉牌涉证违法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全省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将以交警大队为单位公布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开辟网上举报、短信举报、信件举报等多种渠道,制定奖励措施,鼓励群众举报涉牌涉证违法行为,举报制作和贩卖假牌假证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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