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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人作证,撞人者究竟是谁?
扶老人小伙无奈先垫付医药费
  • 2011年10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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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老陈等待检查和治疗。本报记者 蔡旭超 摄

    本报记者 蔡旭超

    10月19日早晨,长清区峰山路,一名来自四川的小伙子扶起了一名跌倒在

    地的老大爷,于是一场“谁是撞人者”的纠纷就此引发。

    没找到目击者,没有监控录像,双方车辆的检验报告还需等待20多天,因

    此无法判断谁是谁非。最终,小伙子垫付了850元的医药费。

    小伙:

    “我不能出这冤枉钱!”

    19日上午10点半,记者来到长清区人民医院,伤者老陈还在外科病房,腰部有伤,只能侧着身子躺在病床上。由于他的家属和小孙还未协商好医药费的问题,老陈躺在医院3个小时还未能接受检查和治疗。

    23岁的小孙告诉记者,早晨7点半左右,他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沿着峰山路由北向南行驶,他前方2米处是老陈的脚蹬三轮车。老陈的侧后方还有一辆电动三轮车,车头几乎要碰到了老陈的脚蹬三轮车,但双方并不在一个“车道”上。

    “这时候,旁边一辆面包车挤了过来,那辆电动三轮为了躲避面包车,车头突然往里一转,蹭到了他(老陈)的脚蹬三轮车的尾部。”小孙这样描述了当时的场景。

    “那辆电动三轮车没有停继续往前走了,我就看到那老人从脚蹬三轮车上慢慢地倒在了地上。我就在他的后面,不能继续往前走了,于是我就把我的电瓶车停在了离他一米远的地方,然后下车搀扶他起来。”

    “此时,他的老伴从后面骑着自行车赶了过来,抓住我的手说人是我撞的,不让我走。交警过来,说先给伤者看病,我就跟着来医院了。”

    老陈的家属要求小孙先垫钱给伤者做CT检查。

    小孙问:“若是他的腰没事,那这笔钱最后由谁来支付?”老陈的家属理所当然地认为应当由小孙为这笔医药费买单。但小孙不同意,于是双方又陷入了僵局。

    “我不是舍不得这钱,但我不能出这冤枉钱!”小孙无奈地说道。

    老太:

    “你没撞他为什么要扶他?”

    伤者老陈的妻子李婆婆告诉记者,他和老陈买菜回来,她让老陈先走一步,自己去了一趟厕所然后骑着自行车在后面赶。

    “我当时在老陈后面几十米远的地方,看到老陈被撞倒在地,我就急忙赶过去。打老远我就看到他俩在那儿,旁边也没别人,只有他们俩的车子。”

    记者问李婆婆:“你是否见到小孙的车子撞到老陈的车子这个过程?”

    李婆婆并未正面回答,她反问道:“不顶车子怎么会歪?老陈怎么会倒在地上?”

    一旁的小孙插话说:“是别人撞的,他没停就跑了。”

    李婆婆接着质问小孙:“你没碰他还扶他干吗?为什么别人不去扶?这不很明白的理儿吗!”

    10点40分左右,在交警的协调下,小孙同意先行垫付医药费,总共850元。他身上只有200元,从朋友那里借来了一些钱补上。

    11点半,CT结果出来了,经过初步诊断,老陈的伤势并无大碍。头皮擦伤,只需拿冰水冷敷一下即可。

    交警:

    车辆有撞击痕迹,但需等检测报告  负责处理此事故的张警官告诉记者,小孙和老陈的车子都已拉到停车场。从外表上看,老陈脚蹬三轮车的后方与小孙电动三轮车的前方都有撞击的痕迹,但尚不能确定这两者之间是否存在关系。

    如果需要详细检测的话,当事人须在3天内提交申请报告,然后他们会委托有关机构进行检测,这个过程大约需要20天。如果双方选择私了的话,那么就不需要走这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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