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0月19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刘广阔)21日起,城区新规划的16个便民摊点群将陆续投入使用。
据介绍,这16个便民摊点群分布在城区流动摊点较为集中的区域(详见下图),经营时间、经营范围各不相同(详见右表)。
摊点群设定后,由市执法局、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联合对周围流动摊点进行规范,疏导入群经营。由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对入摊点群经营的摊点收取管理费用,并负责便民摊点群的卫生保洁。
21日至23日,市执法局、市政经营开发中心各抽调专人集中进行整治,疏导各经营业主入摊点群经营。24日至28日,对入摊点群经营的业主进行登记管理,留存经营业主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并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公开、公正、合理安排摊位,原则上以抓号形式安排。
根据规定,凡进入便民摊经营的业户,不得出售假冒伪劣产品,礼貌待客文明经营;经营中不得噪声扰民,不得影响交通,不得污染环境,做到便民而不扰民;经营业户须在指定区域、规定时间内经营,不得超范围、延时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