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品安全公示牌已覆盖全市农村
  • 2011年10月20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刘志勇 张树鹏) “现在每一种食品的醒目位置上都贴着安全公示牌,买食品就感觉放心多了。”近日,德城区黄河涯镇焦庄村的刘女士在为孩子购买零食时,感受到了商家的明显变化。 

    自9月6日开展全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以来,市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村,对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食品户展开重点检查,逐一排查是否明示食品安全公示牌。 

    据了解,食品安全公示牌需注明食品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名称等内容,食品安全公示信息须与食品实际相一致,不对消费者构成误导。其中,食品添加剂相关信息必须标示完全,对临过期食品要注明距离过期时间的剩余天数。发现虚假标注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严厉查处。

    截至目前,全市1.2万户农村食品经营者、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中,健全食品安全公示牌的商家已达10820户,基本覆盖全市农村。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食品安全公示牌已覆盖全市农村
开2000元以下月薪难找月嫂
名贵苗木“回家”过冬
举报火灾隐患可获物质奖励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