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曹宏源 通讯员 刘志勇 张树鹏) “现在每一种食品的醒目位置上都贴着安全公示牌,买食品就感觉放心多了。”近日,德城区黄河涯镇焦庄村的刘女士在为孩子购买零食时,感受到了商家的明显变化。
自9月6日开展全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以来,市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农村,对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周边的食杂店、食品商贩和流动食品户展开重点检查,逐一排查是否明示食品安全公示牌。
据了解,食品安全公示牌需注明食品的品名、生产日期、保质期、食品添加剂名称等内容,食品安全公示信息须与食品实际相一致,不对消费者构成误导。其中,食品添加剂相关信息必须标示完全,对临过期食品要注明距离过期时间的剩余天数。发现虚假标注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严厉查处。
截至目前,全市1.2万户农村食品经营者、食品现场制售经营者中,健全食品安全公示牌的商家已达10820户,基本覆盖全市农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