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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成立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24小时接受举报监督
举报火灾隐患可获物质奖励
  • 2011年10月20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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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高倩倩 通讯员 尹岩 杜长青) “市民可以对各种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内容明确、具体,经公安消防机构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且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公安消防机构掌握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日前,德州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正式成立,该投诉中心负责人朱本韶向记者介绍。

    19日,记者从德州市消防支队了解到,德州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设在德州市消防支队,由专职人员负责,24小时受理市民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举报。

    举报投诉的主要内容包括: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中,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存在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中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对于所有群众的举报和投诉,保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通过全社会的力量,真正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朱本韶介绍,举报过程中,将对举报、投诉人身份实行严格保密。对举报内容明确、具体,经公安消防机构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且举报事项事先未被公安消防机构掌握的,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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