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晚报数字版
站内搜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暖气费交给物业,出问题咋办
原来开发商没和供热公司交接,让物业公司先代收
  • 2011年10月20日 作者:
  • 【PDF版】

    本报10月19日讯(记者 孙淑玉) 近日,家住阳光富景的王女士拨打本报“问暖热线”称,供暖缴费开始了,自家小区的交供暖费方式和别的小区有点不同。不是直接到银行缴费,而是由物业公司收取,不知道这由物业收取的取暖费究竟是怎么回事?供暖出了问题是否有保障?

    19日下午,记者找到王女士。她告诉记者,她听说小区的供暖费直接交给物业公司就行,不用到银行跑腿了。省了事儿的缴费方式却让王女士心里没了底。“别的小区都是直接交给供热公司,我们怎么交给物业公司呢?这不是有点乱套了?”王女士说,以前只知道物业能收取物业费,代收水费、电费,但不知道还能收供暖费,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

    “往年都在银行缴费,供暖效果也不错,这下交给供热公司,家里温度有保障吗?”业主张先生也有疑惑。

    记者拨打福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只是代为收取供暖费,待业主交齐后会统一交给500供热公司,不会耽误小区住户的正常取暖。

    为什么叫物业公司代为收取呢?记者随后从500供热公司了解到,由于小区内的暖气设施存在一定缺陷,目前小区供热设施并没有移交给500供热公司负责,暖气费由物业代收是为方便用户缴费,同时也使物业公司更全面地了解用户情况。

    但由于开发商没有按照相应标准对小区供热设施进行改造,供热方只负责把合格的水送至该小区管网内,根据烟台市供热相关管理规定,小区的供热维护和管理工作由建设单位(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之物业公司)负责,进行用暖统计、试压、开阀、调试、维修等,如果用户家里漏水或者温度不好,应该及时找物业处理。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有问有答
试压时间延长了—业主反而不安
看到充水试压通知,居民放心了
暖气费交给物业,出问题咋办
“要让市民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