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胡先生咨询:非居民住宅怎么收费?
供热部门答复:根据济价格字【2010】119号《关于非居民供热实行浮动价格的批复》,非居民住宅供热价格为39.8元/平方。
根据济价格字【2010】90号文,非居民用热价格上浮20%,即非居民蒸汽最终销售价格为252元/吨;热水
管网供热最终销售价格为86.10元/吉焦。
2、张女士咨询:名士豪庭二区14到18栋楼今年交的供暖费,想咨询一下今年能不能供暖?
济南热力答复:经落实,该处已在我公司开户,待设施完善、验收合格、入住率符合要求后予以供热。
3、刘先生咨询:交暖气
费截止到什么时间?
济南热力答复:济南热力公司缴费截至2011年10月31日。
济南热电答复:济南热电公司缴费截至2011年11月15日。
4、王女士咨询:小清河山东化工厂宿舍,想问一下能不能申请集中供暖?
济南热电答复:济南热电有限公司现有热源和管网已满负荷运行,暂无法满足此处用热需求。
5、丁女士咨询:丁女士的小区是一个新小区,去年
供暖是自2011年1月1日开始的,总共收了业户两个半月的费用,但是一些没有使用供暖,报停的业户却收了全额管道占用费。
供热部门答复:根据济价格字【2008】115号文件《关于济南市供热期间申请停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和供用热双方签订的供热合同:报停用户需缴纳供热总价15%的热网成本运行费。就丁女士提出的问题,会向有关部门反映。
本报记者 赵丽 王光照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