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瑞福认为,违约的前提是有一个确定的约定或者合同,而在这个纠纷中,当事公司和毕业生之间并没有订立较为正式的书面协议或者合同,只是有订立合同的意向,当然也就无涉违约金和违约责任的问题了。
陈瑞福同时也指出,如果当事公司确实给出了确定的口头承诺,那么就应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他说,当事双方虽然没有订立正式的合同,但是都有确定的缔约意向,并且都为此付出了一定的人力、物力或者财力,如果因为一方的过失,导致合同无法订立,那么过失一方就应该承担相应的缔约过失责任,对于无过失一方所付出的精力、财力给予适当的赔偿。不过,前提是要举证,当事公司确实给出了确定的口头承诺。
另外,陈瑞福还提醒广大毕业生,交出自己的就业推荐表时一定要谨慎。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口头承诺,尽量让对方给出较为详尽的书面承诺,一旦出现纠纷,口头承诺举证难度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