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各地转诊及异地安置人员在济南住院的医疗费用结算执行政策为:转诊住院医疗费用结算的住院起付标准为一个医疗年度内首次住院为700元◇第二次以后为3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基本医疗规定的费用◇根据职工、退休人员、城镇居民的不同身份有不同比例。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费用,参保人员个人负担13%,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87%。而异地安置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标准为,一个医疗年度内三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首次住院为500元◇第二次以后为2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首次为400元◇第二次以后为150元。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的费用◇参保人员均个人负担8%,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2%。
本报记者 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