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牟张涛 通讯员 蔡明霞) 为满足女友日常开销,痴情男子恶意透支信用卡,透支额共计近5万元,近日,德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刘明(化名)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刘明是德州某保险公司业务员,他于2009年2月申办了一张透支额度5万元的信用卡。刘明的女朋友花钱大手大脚,刘明经常搭上自己的工资但也满足不了女友的花销欲望,刘明开始打起了信用卡的主意,自2009年4月至8月间,刘明使用该信用卡,刷卡消费1万5千余元,在ATM机取款9千元,银行卡套现2万5千余元,透支额近5万元。
银行发现后多次找刘明和其亲属催促还款。刘明感觉自己还款力不从心,又怕银行找他,于是换了手机号带着女朋友去了外地,银行将刘明的信用卡予以冻结并报警。
刘明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后在山西某地被抓获。案发后,刘明的亲属将透支款项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