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徐乐静 高倩倩) 河北景县范军的母亲在德州一建筑工地打工,上工第一天就掉进一处三合板覆盖着的5米深的洞里,致脊椎严重受伤。工地各方都说自己没责任。范母的医疗费不知该向何人讨要。
3日,河北景县20多岁的范军拨打本报新闻热线电话2600000反映,10月26日,他41岁的母亲彭女士跟随老乡范国强到德州天衢西路一建筑工地打工。开工第一天,上班还不到两个小时,彭女士就在工地受伤了。当时彭女在工地一楼拉材料,一只脚踩在三合板上,另一只脚刚抬起来,只听三合板咔嚓一声,她就摔了下去。
3日,记者在德州市人民医院住院部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彭女士。彭女士说,受伤的时候,那里没有任何禁止通行的标志,也没有人告诉她不能从那儿走。“我都是规规矩矩地按他们的要求做的,戴好了安全帽。要是知道下面有洞,也不会踩上去的。”
彭女士的儿子范军带着记者来到母亲出事的建筑工地。记者看到,出事的地方已经用较厚的木板盖住,木板上面立有“禁止通行”的标志。“出事之前这些都没有,是后来才弄上去的。”范军说。
建筑工地的施工方天元集团负责该项目的徐经理说,出事地点原本有安全通道,但10月26日当天他接到开发商的指示,将安全通道拆除,他和一个同事在现场看着,从7点到9点多,不让人从这里通行。“他们不是我们的员工,我们说了他们也不听。”徐经理说,彭女士和她所在的公司是负责外墙保温的,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协议,与天元集团无关。
德州汇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包了该工程的外墙保温工作,施工负责人姜女士告诉记者,汇特公司是总承包方,主要的轻工包给了两个带工负责,彭女士的老乡范国强在带工手下做活,当时并没有要求他找临时工干活,是范国强自行找了人。姜女士说,范国强的行为属于自行雇用员工,彭女士的伤应由他负责。公司已经为彭女士花费了3万元手术费。
范国强否定了姜女士的说法,他说,因为带工说缺人,所以他才找了彭女士来干活。“不是他们的工人,他们干吗还使唤?”范国强说,彭女士所干的活都是带工布置的。
彭女士说:“医生告诉她,至少要在医院躺1个月,以后重活也干不了了。”她原本想趁着农闲出来挣点钱,谁知却要花更多的医药费。
究竟彭女士这次受伤责任该归何方?医药费该何人负责?山东鑫大公律师事务所王海鹏律师认为,若施工现场没有警示牌,那么施工方对此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汇特公司、范国强等人也有相应的责任。彭女士可诉至法院,让法院判明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