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1月3日讯(记者 高洪超 通讯员 侯力强 王健) 一名工人刚上两天班就出了工伤事故,雇主既不赔偿也不承认是本单位员工。近日,文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裁定雇主向只干了两天活的员工支付4万余元赔偿。
今年5月26日,张师傅被文登一外资公司录用,当日即到这家公司的车间下料班上班。27日上午10点左右,张师傅的右手不慎被机器挤伤,被公司紧急送至医院治疗。8月份出院后,张师傅找到公司要求工伤赔偿,对方却否认张师傅是单位员工。张师傅只好向文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出申请。
文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后,多次找到这家公司负责人,指出如此赖账的危害性,在目前招工难的形势下,这可能对其他员工造成负面影响。最终,在仲裁院十余次斡旋、调和下,这家公司于近日一次性向张师傅支付工伤赔偿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