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威海11月3日讯(记者 冯琳 通讯员 宋波 李华) 荣成一家水产饲料公司的张某将一车鱼粉卖给浙江的孙某。但张某发了40吨鱼粉后,孙某拒不支付货款。后经张某多次催促,孙某只打给张某6万元,而且退回了22吨假鱼粉。
2010年6月份,浙江省嘉善县某饲料商孙某以传真方式与荣成的鱼粉商张某签订鱼粉购销合同。付款方式定为张某先发一车鱼粉,孙某再打钱。孙某收到张某40.02吨鱼粉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货款。后张某多次催促,孙某只打给张某6万元货款,然后退给张某22吨鱼粉。张某一验货发现,这22吨鱼粉是掺假混合后的假鱼粉,无法出售。孙某的行为致使张某受损折合人民币37万余元,张某向荣成经侦大队报案。
近日,孙某落网。目前,孙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