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3日讯(记者 刘清源) 2012年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将于11月20日开始,12月19日结束。 考生可选择报考公费全日制研究生或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在职)研究生。全日制公费研究生在学期间免缴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招生单位规定缴纳学费。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12年4月14日至15日。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由招生单位确定。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满足相应的学位或学历条件,年龄在40岁以下,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即可报名。 教育部委托在北京、广州、香港、澳门设4个报考点负责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北京报考点设在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