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11月3日讯(记者凌文秀 通讯员 李立庆)即日起至30日,聊城市文广新局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十佳印刷企业”和“十佳发行单位”评选。
据了解,2010年12月31日前设立的出版物(含内部资料性)印刷企业、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可以参选“十佳印刷企业”。新华书店系统、书报刊零售单位可以参评“十佳发行单位”。参选的印刷企业和发行单位需无违法经营行为,无违规记录,没有受到过任何形式的行政处罚。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的原则。各县(市区)文广新局(出版办)推荐“十佳印刷企业”和“十佳发行单位”各一个。新华书店在本系统内推荐一个“十佳发行单位”。“十佳印刷企业”的推荐名额,出版物印刷企业占总额的60%;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占总额的40%。详情可联系聊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印刷发行科,联系电话8219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