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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警三分钟就赶到现场”
临沂市河东区表示媒体报道的“男孩被屋梁砸死城管车见死不救”说法不实
  • 2011年11月07日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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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临沂11月6日讯 11月2日晚,有媒体报道“临沂五岁男孩被屋梁砸死,城管车路过见死不救”,报道发出后,临沂市河东区有关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对报道内容及事发当时的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并调取了派出所的报案及询问笔录和现场的监控录像,了解了当事人和现场目击者的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该报道不属实。

    10月31日下午四点多钟,凤凰岭街道中李埠村村民孙桂香带五岁儿子王子龙到位于凤凰岭街道许黑墩村的滕州板面店吃饭,其间孩子自行到外玩耍,不幸弄倒了板面店西边一店家存放的屋梁,砸中头部。孙桂香和板面店老板娘听到外面群众呼声,随即一同跑出,掀起屋梁,抱出孩子,群众同时拨打了110和120急救电话,由于事发地点距离凤凰岭街道派出所不是很远,派出所民警在接警3分钟就赶到了现场。警车西行,与赶来的120救护车相遇,派出所人员遂将孩子迅速转到120救护车上进行急救。

    该报道称“孩子的妈妈抱着孩子在马路上又是磕头又是下跪,十多分钟,没有人伸把手”,根据派出所出警记录及现场目击者朱孔利回忆,事发后有现场目击者报警,派出所于16时41分接到群众报警,接警后3分钟,也就是16时44分赶到了现场,派出所距事发地约1000米,派出所赶到现场时距孩子被砸倒约有五六分钟的时间,没有报道中称的10分钟之多,也不是报道中所称没有人帮忙。当时有人报警,有人拨打120呼叫救护车,一群众主动开车过来送孩子去医院,母子已经坐在了车上,警车也随后赶到,出于警车速度快的考虑,又将母子转到了警车上。

    报道中孩子的母亲孙桂香称“一个老师帮忙拦车,路边的好心人也帮忙拦,城管车司机停车伸伸头,管也不管,赶紧开车走了”。经调查,城管开车见死不救不实。真实情况是:事发时凤凰岭建设办工作人员李凤伟驾驶的街道建设办的城管执法皮卡车,自东向西计划到凤凰岭中学前查看路面破损情况,当时车上仅有一人,在路过许黑墩村时看到许多人,当时他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听到后面有警笛声,知道警察马上会处置,路上的车速又普遍较快,他就随着前面的车过去了。当时在现场的李丽老师的回忆材料也证明由于车辆较多,没有拦城管车,城管车路过时派出所的车紧跟着就来了。 (何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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