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监督之下,大部分人都能够遵守文明的准则。但在独处的环境中采取何种行为,最能反映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甚至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不管有没有外人在侧,都时时用自己心底的道德感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才是真正的文明和高尚。
□本报评论员 李康宁 山东交通学院大四学生孙凤慧在学校里开了一家叫做“诚信驿站”的小店,采取无人售货的方式。她称,此举不单单是为了个人创业,更想提供一个展现大学生诚信精神的平台。
三五尺的柜台、几块钱的货物,这个“诚信驿站”看上去是那样微不足道,然而孙凤慧此举,意义却尤为深远。正是这个无人值守的小店,给了人们一个直面内心阅读自我的契机,并唤醒了朴素的道德感。
无论先贤们心目中的大同世界,还是现代人所倡导的契约社会,都离不开“诚信”二字。诚信是一种个人品质,也是一种社会风气,在维系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中,起着无法替代的作用。
维护诚信的尊严,法制上的保障必不可少。但在实际操作中,法律条文的严峻刻板,往往使具体的问题处理趋于苍白。“小悦悦事件”,凸显了立法上的空白;“彭宇案”的“墓碑式判决”,又展现了执法中的偏颇。
如果将塑造诚信的任务悉数押宝在法律上,那么我们这个社会必将处于密布的监控之下。这种用摄像头和法律条文塑造出的高压下的“诚信”,无疑与其初衷背道而驰。
所以,我们必须寄望于道德的教化,将诚实守信泛化为日常行为中的一种自觉,而不仅仅是在大是大非关口的激烈抗辩。类似“诚信驿站”这种尝试,虽只是涓涓细流,但日积月累同样可以润物无声。
在公众监督之下,大部分人都能够遵守文明的准则,但在独处的环境中采取何种行为,最能反映一个人的道德修养,甚至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中国自古以来便提倡“慎独”的精神,“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不管有没有外人在侧,都时时用自己心底的道德感约束自己的行为,这才是真正的文明和高尚。
大四学生孙凤慧面临毕业,但愿这家“诚信驿站”不要因此离开我们的视线,应当继续经营下去。而且,“诚信驿站”的理念应该得到积极的发扬和倡导。我们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借鉴“诚信驿站”的经验,首先采取更开放的态度,给公众以更多的信任,以期换回等值的回应,最终将我们整个社会变成一个无需严密监控的“诚信驿站”。